Apr 11, 2023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地獄的可怕

“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…”
“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,
案卷展開了;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《生命冊》。
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
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…
若有人名字沒記在《生命冊》上,
他就被扔在地獄裡…” (啟示錄 20:12-15)
每個人死後都要面對上帝的審判。今天許多人自殺是因為無法忍受精神的折磨。其實,世人最大的安全感不是金錢,而是能夠自殺,不是嗎?大不了一死了之、一了百了?但是《聖經》告訴我們:地獄最可怕的不是死亡的瞬間,而是在地獄裡你找不到死亡。你不能再自殺。你不能再逃脫。同時,你也不能停止折磨。更可怕的是,你一旦進入地獄,你就要永遠在那裡!不是一千年或一萬年,而是永永遠遠,沒有出頭之日,沒有任何希望!到時哪怕是認錯一萬遍也沒用,因為沒有悔改的機會,沒有第二次機會!《聖經》說在地獄裡沒有恩典。神不再給你恩典、不再給你機會!如果你想悔改,現在就悔改吧。省察自己,你得救了嗎?
那如何得救呢?《聖經》說:
“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 (耶穌) 賜給他們,
叫一切信耶穌的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”
只有那些認罪悔改、相信耶穌的人才能得救——不但不會進入永遠的地獄之火,反而進入天堂享受永遠的生命!
《聖經》說: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,如果有人說自己沒有罪,就是自欺欺人,把神當作說謊的。每個人都是 “以自己為中心”,用自己的標準去決定好壞,沒有人 “以神為中心”;不僅這個世界充滿罪惡,每個人的心裡都是充滿了罪惡,沒有辦法站在神面前,無法面對神的審判。既然如此,神親自來到這個世界成為人,名叫耶穌,來替我們贖罪,使一切信祂的人可以得救。耶穌在地上活了一個完全無罪的生命,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,第三天復活,證明了罪已贖清 (包括以前的罪、現在的罪、將來的罪);只要任何人願意認罪悔改、相信和接受耶穌為主,就可以得到這份救恩,罪得赦免,意思是將來無需再受審判,因為主耶穌已經替我們接受了審判和贖罪了。這是唯一得救的途徑,完全是神的恩典!神的應許就是 “叫一切信耶穌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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