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r 8, 201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引誘信徒顧惜自己的身體

王明道《謹防魔鬼的詭計

“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彼得就拉著他,對他說,主阿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,撒但,退我後邊去罷: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於是耶穌對門徒說,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來跟從我。” (太 16:21-24)

       在上一段經文中,我們看見毀壞自己的身體是罪,是神不喜悅的事。 那樣顧惜自己的身體必定是神所喜悅的事了,怎麼我們又說撒但引誘信徒顧惜自己的身體呢? 這個問題是這樣回答:神要我們保守我們的身體的時候,我們若去毀壞就是罪。 神要我們為他的道和他的工作捨棄我們的身體的時候,我們若顧惜身體不肯順服神的旨意這也是罪。 這兩件事中我們去作任何一件都是違背神的命令,也都是撒但所喜悅的。

       上面所引的一段經文正是顯明這個道理。 主耶穌往耶路撒冷去,在那裡要受苦被殺,這本是神所安排的;並且他必須這樣作,方能成全救贖人類的大工。 他這樣作不是違背神的命令,正是順服神的旨意;不是阻礙神的工作,正是成就神的工作。

       不料魔鬼竟利用最愛耶穌的一個人--彼得來引誘他違抗神的命令。 這種誘惑從表面看來好像是出於善意,且是應當接納的。 勸主耶穌不要去受苦被殺,這真是出於愛心的勸告,誰能說是不好呢? 那知如果神的旨意是要一個信徒受痛苦遭損失,這非但可以使神的名得榮耀,使多人得益處,而且那受苦的信徒也要因此得大福分呢?

       主耶穌往耶路撒冷去受苦被殺,這在當時真是一種極大的痛苦和損失。 但正是因他所受一次的損失,神救世人的工作得以完成,死在罪中毫無指望的人類可以得著生命,就是主耶穌自己也因著他 “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所以,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、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「耶穌基督為主」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”(腓立比書 2:8b-11)

       如果我們明白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受苦被殺所成就的事工,和他因受苦所得的賞賜,我們便曉得當時彼得的勸告不但不是出於善意,而且出於惡意;不但不是愛主耶穌,反倒是要害他。 不過彼得說這話的時候並未曾懷著惡意。 他愛他的主,他想要救護他,可是因為他不明白神的旨意,他只體貼人的意思,以致被撒但所利用。 幸而主耶穌看明白了神的旨意,又抱有完全順服神的心志,所以未曾順從魔鬼的引誘。 如果不是這樣;我們還能思想那種結果將要怎樣麼?

       許多時候神在信徒身上也有這樣的安排。 他要我們在身體方面受痛苦遭損失,藉此成全他的工作,藉此使別人得益處,也藉此使我們學習完全順服,然後得著因順服所得的賞賜。 每逢我們遇見這種情形的時候,撒但便趁機起來作工了。它用柔和的聲音勸我們不要去受苦,勸我們逃避那些擺在前面的危險和艱難。 有時它將這種意思放在我們心裡,有時它利用什麼人來勸阻我們。

       最可怕的就是撒但常藉著與我們最親近也是最關心我們的利害,最愛我們的人來勸阻我們。 我們因為他們是真誠愛我們的,便很容易思想他們的話必是與我們有益的,是我們應當聽從的,再加上他們的態度和勸告的言語是那樣的誠摯懇切,有時甚至流淚的勸告,以致我們的心不能不被他們所軟化,我們如果接受了這種勸告,結果要怎樣呢? 面前的痛苦損失是免除了,但神交託我們的工,我們卻因此不能作成,神為順服他的人所預備的上好的賞賜我們也必失去。 逃避少許身體方面暫時的損失,卻失去了極多永久的好處。 我們受了虧損,撒但卻在旁暗笑,慶幸它的詭計能奏了大功。

       我們的身體不是永遠不可毀壞的。 若是我們毀壞我們的身體可以榮耀神,可以拯救人,幫助人,可以使我們自己更多蒙神的喜愛,那樣,受苦可以,生病可以,挨餓受凍可以,即使不得已喪掉性命也可以。 我們的主不是為順服神的旨意為救贖罪人甘心到十字架上去麼? 許多先知和使徒不是為傳揚神的言語,甘心歷盡許多艱難,其至被人殺害麼? 古代千萬的聖徒不是為忠心事奉主的緣故被不信的人殺害,釘十字架用火焚燒,扔在格斗場中膏了猛獸的饞吻麼? 如果我們毀壞身體是有效用的,有價值的,是合乎神的旨意的,我們就不必顧慮畏縮,躊躇不前。 許多聖徒勝過仇敵就是不怕毀壞自己的身體,不怕喪掉性命。 “弟兄勝過牠 (魔鬼),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性命。” (啟 12:11)

       在中國不少地方的小孩子們儲蓄銀錢用一種特製的瓦器,名叫撲滿。 這種器皿只有一個比銀錢略大一些的小口,能把錢投進去,卻不能再取出來。 作父母的起初將一個空撲滿給他們的孩子,告訴他隨時把幾個錢投到裡面。 及至撲滿裝滿了錢的時候,就把它摔破,把錢取出來,可以隨便買什麼東西。 這個撲滿有一天一定要打破的。 但必須到了應當打破的時候方可以打破。 撲滿裡面沒有多少錢的時候若打破了是沒有用處的。 但如果裡面裝滿錢仍不打破也是沒有用處的。 當保全的時候不可打破,當打破的時候不可保全。 做錯了那一樣也是不應當的。

       神就是要我們這樣對付我們的身體,在不當毀壞的時候應當保全;不沾染嗜好,不放縱情慾,在飲食工作休息睡眠都有節制,都合乎中道。 但若有一天為榮耀神,為成就神的工,為拯救人幫助人,為順服神的命令,必須受苦,必須使身體受損失,甚至必須捨棄性命身體。(主要是明白神的旨意,而不是顧惜或毀傷身體。不是以自己為中心,而是以神為中心。)明白這個,便容易看破魔鬼的詭計,不至受它的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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