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ct 4, 2014 - Default    4 Comments

唐崇荣 – 婴儿洗礼

从唯独恩典的角度看待婴儿洗礼

       洗礼是基督教会的两大圣礼之一,有人也称之为基督教会的入门仪式。但是洗礼不仅仅是一个仪式,乃是上帝恩典之约的记号。

       在宗教改革时期,马丁路德提出“唯独恩典”的教义。这个教义指出,上帝的恩典乃是先加诸在罪人的身上,然后罪人才能对上帝的恩典进行回应,若是没有上帝先存的恩典,罪人就是连回应的可能性都是不存在的。这正如主耶稣基督亲自所说的:“不是你们拣选了我,是我拣选了你们。” (约 15:16) 罪人既然因为罪的关系而与永恒的上帝隔绝,那他就根本就没有能力回应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爱的救赎。所谓人具有自由意志,可以选择接受,或是选择拒绝耶稣基督救赎的说法,根本毫无道理可言。

       马丁路德认为,在亚当里的人,根本没有“自由意志”,他们所有的,不过是“自我意志”而已。在罪中的人,无论选择过怎样的生活,还是在罪中,因为凡不是为了荣耀上帝的行为,甚至是那些可以被人能视为“善行”的行为,在上帝的眼中,都不能给他们带来救恩。那些愿意相信基督耶稣的人,其实是上帝的恩典先临到他们,他们的善行是恩典带来的结果,而不是得到恩典的条件。

       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很清楚地诠释了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的事。保罗指出,“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,只是在上帝面前并无可夸。经上说什么呢?说:’亚伯拉罕信上帝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’作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” (罗4:2-5)

       关于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的事记载在创世纪十七章,其中记载,上帝用割礼作为与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,这个割礼也是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记号。因为圣经清楚地指出,亚伯拉罕因信称义,不是他在受割礼的时候,也不是在他受割礼之后,乃是在他在受割礼之先 (创 15:6)。

       亚伯拉罕受割礼的时候年九十九岁,他儿子以实玛利受割礼的时候年十三岁 (创 17:24-25)。割礼不是亚伯拉罕一个人需要接受的,乃是他整个家族都必须要接受的,因为不愿意受割礼的人,就与上帝的恩典之约无份。以后,当以撒出生的时候,到了第八日,亚伯拉罕还是要照着上帝所吩咐的,给以撒行了割礼 (创 21:4)。这样来看,亚伯拉罕是先因信称义,再受割礼,而亚伯拉​​罕的后裔则是先受割礼,再因信称义。以后,亚伯拉罕的孙子以扫和雅各也还是如此,虽然圣经没有直接记载过他们受过割礼,但是因为上帝既然已经吩咐,凡是在亚伯拉罕家族中出生的男婴,都要受割礼 (创 17:9-14),故此割礼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的习惯,就无需再特殊记载了。这也表明,恩典之约在这个蒙恩的家族中是永远不能被废弃的。

       这些出生在恩典之约中的孩子,他们一旦出生,上帝就与他们立约,但是这些孩子必须在成长过程中,显出他们对上帝的信心来,以证明他们是上帝的选民。若是他们离弃上帝的恩典之约,不愿意信靠上帝,那即便他们接受过割礼,也与上帝的救恩无份无关。

       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新约时​​代的基督徒,我们不再为婴孩施行割礼,但是割礼的所代表的意义却没有被废除,这个立约的记号已经被洗礼所替代。歌罗西书二章九至十二节说:“因为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,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,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。他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。你们在他里面,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,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。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,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,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上帝的功用。”上帝依然是与我们立约的上帝,并且我们基督徒都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 (加 3:27-29)。故此,我们深信,上帝的恩典同样也是先临到人的身上,人才能对上帝的恩典有所回应,而婴孩洗礼正是把这个恩典表现出来,当婴孩甚至是一无所知的时候,上帝就拣选了他,成为上帝的子民。

       约翰加尔文认为,上帝设立婴孩洗礼的仪式,“会大大地造就我们的信心,不应当被称为是多余的。因上帝的这个记号,就如把文件盖上封印,传给婴孩,证实这个赐给敬虔父母的应许,并宣告它获得确认:主不但要作他的上帝,也同样要作他后裔的上帝;他不只要向他们彰显自己的慈爱与恩典,也要向他的后裔彰显这恩典,直到千代 (出 20:6)。上帝在这里所彰显的无限的慷慨,首先给我们充分传扬他的荣耀的机会,其次也叫敬虔之人的心充满喜悦,这份喜悦激励他们更进一步爱他们慈悲的天父,因看见上帝对他们后裔的关心。”

       今天,我们基督徒为自己的婴孩施行洗礼,是因为我们自己已经受洗,并进入在上帝的恩典之约中,我们也祈盼我们的孩子能与我们一样,也在上帝的恩典之约中。婴孩洗礼乃是宣告一件事实,就是我们深信,上帝愿意照着他与我们列祖的应许,要赐福给一切信靠他的人,和他们的后裔。

       我们请求教会为自己的孩子施洗,也证明了唯独恩典的教义,因为罪人得救不是他选择的结果,乃是借着上帝赐予的恩典和信心。诚如圣经所说的,“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。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上帝所赐的;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” (弗2:8-9)

       我们请求教会为自己的孩子施洗,更表明我们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奉献给上帝,祈求上帝圣灵的帮助,叫他一生一世敬爱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,也好叫我们和我们的后裔世世代代都能事奉上帝。阿们!

4 Comments

  • “婴儿洗礼”并非圣经的教导。这显然是人一厢情愿的借着洗礼,尝试把孩子带入“恩约之中”(说穿了是恐怕婴孩夭折而不得救)。此举与秉持“预定论”的改革宗本身有很大的冲突和矛盾。切记,上帝已经预定了某人的得救(少数人),而不是拣选所有基督徒的孩子成为祂的子民。

    • “恩典之约” 当然不是怕婴孩夭折而不得救。如果这样,难道旧约的割礼也是怕婴儿夭折而不得救吗?当然不是!

      注意:“改革宗的婴儿洗礼” 和 “罗马天主教的洗礼重生论” 是不一样的。天主教认为婴儿洗礼是要使婴儿得救,但改革宗人士知道洗礼不能使任何人得救。改革宗有婴儿洗礼是因为看见圣经中的拯救都是临到一个家,以家庭为一个单位的。所以,改革宗的婴儿洗礼只限于基督徒的儿女。

      使徒行传 2:38-39 “…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…”
      使徒行传 16:25-34 “…当信主耶稣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”
      使徒行传 16:15 “她和她一家既领了洗…”

      剩下的解释你可以自己在网上查找。最后,你想一想,那么多追求真理的改革宗人士,包括清教徒,他们的信仰怎么可能是 “说穿了是恐怕婴孩夭折而不得救”?

  • 如果把原罪看做疾病的话,那一个婴儿有病,父母带他去看医生是理所当然的。父母不去要征求婴儿的意见,但是同样的道理运用到 了洗礼上。请问父母应不应该把孩子去看灵里的医生,让上帝把他从原罪中拯救出来。
    耶稣来到了世界上也没有征求世人的意见,是要不要来拯救你们脱离罪恶,但是上帝是人类的创造者是我们的天父,他定意拯救我们,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为每一个人死了。试问;无论什么人是不是在耶稣钉完十字架后才认识他的。而不是人们都认识了他,他才来钉十字架的。

    • 我想你这个是天主教的想法。基督教的婴儿受洗和天主教是不一样的。浸信会的人不明白长老会的婴孩受洗,我想是因为他们只停留在 “信而受洗” 的层面,还没有更深地明白圣约的意义。其实,改革宗的 “婴孩受洗” 也可以称为 “圣约婴孩洗礼 (Covenantal Infant Baptism) ”。

      我们同样相信人是靠信心得救,不是靠洗礼得救。对于大人,信而受洗。洗礼是一个印记,表明我们进入神的圣约,与世上不信的人分别出来。至于婴孩受洗,信徒的孩子不仅要与那非信徒的孩子分别出来,更重要的是,他们也要进入神的圣约;如同在旧约,神的子民里的婴孩都要受割礼。

      创世记 17:9-11
     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:“你和你的后裔,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。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,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,是你们所当遵守的。你们都要受割礼,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。”

留言 Comments